关于网站备案的通知
尊敬的用户:
您好!
为了规范网络安全化,维护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保障网民的合法利益,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,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将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,同时也将陆续开展对国内各大小网站的审查工作,打击一切利用网络资源进行不法活动的犯罪行为。
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:
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。
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。
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、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。
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;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
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。
我司接到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通知,要求各网站必须尽快到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备案,逾期没有备案的网站
将被通信管理部门关闭.
通信管理部门是指各省通信管理局、市通信管理局、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。您可以先通过114查询这些部门的电话,直接向这些部门咨询;或
者通过网络查询这些部门的网站,一般通信管理局均有网站,网站上会详细写明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。
拍联客户服务部
2005年06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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